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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市重磅消息!房产这七条新规,你一定要了解
来源:行业信息 发表时间:2022-08-30 15:14:16

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时间里,我国的房地产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在对解决人民的住房需求、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但我们不能否定,在我国运行多年的房地产其问题也已充分暴露出来。比如炒房行为、大量房地产烂尾楼的出现、高不下的空置房等等。因此深化对房地产行业的改革长期以来都是国家工作的重点之一。

2021年1月1日,《民法典》正式实施以来,房地产政策有了极大地调整,新规根据夫妻房产、房产转让、土地期限、抵押过户、契税等都有了更平等明确的规定。

9月1日,2022年的房产新规即将执行,小编整理了以下重点,稍有不注意,是非常容易踩雷的:

1、警惕居住权!

《民法典》规定,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去不动产局,给自己的房子的居住权给别人(亲人、保姆都行)。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,同时,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得出租(另有约定除外)。当居住权人去世或者居住权限届满,居住权消失。

这一点会出现在二手房方面,比如爷爷去世前立遗嘱,为老伴或保姆设立了居住权,儿女再拿这套房子出来卖,即便是你付了钱买了房,在居住权没有结束之前你也无法入住或出租。所以,买二手房时,必须要了解清楚房屋本身是否被授予过居住权。一旦房屋本身有居住权,对房子本身的交易、买卖、过户、出租都会有影响。

2、房子70年产权,届满自动续期,但需要支付一定费用

《民法典》第359条区分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,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。业主对房屋拥有无期限的所有权,但是对房屋所在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,到期之后,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续期。具体金额还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。

3、买房找中介即便跳单,也要付中介费

张杰和谢娜上海买房跳单、某音网红深圳买房跳单,这几年买房跳单的现象非常普遍。其实这种方式,是借助中介的房源看了房,再绕过中介联系房东去成交,节省了中介费。

《民法典》第964条的规定,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,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中介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。

《民法典》第965条规定,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,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。

也就是说,就算中途跳单了,也得向中介人支付服务费。

4、已经抵押的房屋,可不解除抵押直接办理过户

正在抵押中的房子也是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的。比如你的房子正在抵押中,卖掉的时候可以带着抵押权一起卖掉,并不影响房产本身的交易。此外。买房时,房主只需通知银行,但不需要经过银行同意。

这一规定简化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手续,以前必须得还清房屋原有贷款才能过户,也因此衍生了过桥资金和中介资金这一领域。后续可以直接过户,不必为应急资金发愁了。

5、婚前父母帮买房,属于个人财产

结婚之前父母出资买的婚房,认定为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。离了婚,也归子女个人所有。除非父母明确赠与小夫妻。

6、房屋无偿赠与配偶、父母、内外祖父母,以及下一代们,不需要交契税了,目前的行情契税是房屋价格的3%,一个40万元的房子,需要缴纳12,000元的契税,这样能省去一大笔钱。

7、承租人优先承租权与优先购买权

房子租期届满,出租人还想继续出租,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。在租约存续期间,房东要买房,承租人也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。这一条,是保障承租人的权利。



这些新规有些已经在2021年执行,有些将在今年9月1日正式执行,其中,对购房者影响最大的是前五条。这里再次提醒大家,购房前,一定要查清楚房产有没有设立居住权,一旦有,后续可能钱没了,房子也住不进去。以上几条大家要记好,避免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。对于普通人来说,买房应该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支出。这样重大的选择,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。